有关运价指数的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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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航运交易所对其发布的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中国进口干散货运价指数、中国进口原油运价指数、中国进口集装箱运价指数和台湾海峡两岸间集装箱运价指数等各类运价指数(下称“各类运价指数”)依法享有知识产权。与各类运价指数有关的(包含但不仅限于数字、文本、图片、图形、标识、程序、排版方式、页面风格、版面设计等)内容均受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上海航运交易所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使用,以及出于发布或使用目的的复制、改写、摘录、转发、转载、散布、刊登、再发行,或被用于其他任何公众或商业用途;
2、上海航运交易所特此函告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使用各类运价指数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公司、媒体、机构或个人,贵方的行为已经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违法行为,上海航运交易所正式要求贵方在收到本声明后的三个工作日内:①停止侵权。立即自行删除相关内容;②消除影响。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制止侵权内容在网络和/或其他媒介上的传播等;
3、对于有使用各类运价指数需求的公司、媒体、机构或个人,请尽快与上海航运交易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附联系方式或链接),以商洽授权事宜。
4、经上海航运交易所授权使用各类运价指数的公司、媒体、机构或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各类运价指数的来源。
违反上述声明者,上海航运交易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上海航运交易所特此保留其所有权利。
台湾海峡两岸间集装箱运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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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线 | 上期 |
本期 |
与上期比涨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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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数 | |||||||
出口成分指数 | |||||||
华东地区(上海)——台湾地区(基隆、台中、高雄) | |||||||
东南地区(厦门、福州)——台湾地区(基隆、台中、高雄) | |||||||
北方地区(天津、青岛)——台湾地区(基隆、台中、高雄) | |||||||
进口成分指数 | |||||||
台湾地区(基隆、台中、高雄)——华东地区(上海) | |||||||
台湾地区(基隆、台中、高雄)——东南地区(厦门、福州) | |||||||
台湾地区(基隆、台中、高雄)——北方地区(天津、青岛) | |||||||
上海航运交易所、厦门航运交易所联合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