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5  

  转发《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与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市级青年文明号在创建有关工作上对接,形成三级联创的工作格局,现结合市建设交通系统具体情况,对2013-2014年度市建设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基本标准

  1、集体人数一般在5人以上200人以下,应是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

  2、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号长年龄35周岁以下,且为该集体负责人之一;

  3、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人才培养、促进团建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总体要求

  市建设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采取“统一要求、分类创建、综合评审、整体表彰”的模式。团工委统一下达创建要求,本市建设交通系统内归口市建设交通团工委的市属单位及中央在沪单位(以下简称“归口单位”)团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开展创建工作,综合认定后报团工委进行公示、备案、表彰。归口单位团组织原则上独立开展创建、评审工作(独立开展创建、评审工作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不独立开展创建、评审工作的归口单位和其它直属单位青年文明号由市建设交通团工委直接负责创建、评审工作。

  各单位团组织要积极动员符合创建标准的基层青年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出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公布创建承诺,张贴创建标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实践,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申报工作(2014年4月)

  (一)申报资格范围

  1、历年获得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含归口单位评选的青年文明号集体);

  2、2013-2014年度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二)申报要求

  申报青年集体需填写《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二份)。各单位团组织应认真组织青年集体根据工作要求,开展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并将申报结果于4月31日前统一报市建设交通团工委。逾期不报将视放弃处理。团工委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下达《2013-2014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分配数》。

  四、综合认定工作(2014年5月-8月)

  2013-2014年度市建设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将采取集中检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征求行业管理部门及群众意见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综合认定。独立开展创建、评审工作的归口单位团组织应在8月15日前填写《2013-2014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评选结果表》(见附件3)报团工委备案。团工委将于8月上旬对不独立开展创建、评审工作的归口单位和其它直属单位内参与创建系统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进行集中评审。

  评选结果由市建设交通团工委统一在“上海市建设交通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由市建设交通团工委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将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摘除并收回青年文明号牌匾。

  五、表彰奖励(2014年9月)

  经社会公示,市建设交通团工委将命名2013-2014年度市建设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颁发荣誉牌匾,牌匾上标明荣誉届期。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是加强系统青年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的有效载体。希望相关单位团组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时按质地完成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相关团组织要根据《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把握有关程序和标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好各项工作,把好质量关。

  3、深化创建,完善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创建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努力形成创建特色,注重青年文明号的社会效益,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