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交所再获“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04-28  

  2016年2月,上海航运交易所被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多年来,上海航交所从实际出发,深化平安建设,创建和谐环境,通过全体员工及与各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确保了一方平安。2007年、2011年上海航交所曾被两次被评为“上海市平安单位”,2014年首次被评为“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