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6-12-26  

  为认真贯彻落实沪交办【2016】1326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和沪航交所【2016】39号《上海航运交易所公车管理办法》的精神,2016年12月21日上海航运交易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钱卫同志主持召开了航交所部门经理及全体小车班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对公务用车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他进一步强调,航交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性,增强纪律意识,认真按照沪交办【2016】1326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和沪航交所【2016】39号《上海航运交易所公车管理办法》提出的要求,处级及以下人员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公务用车一般不得驶离本市区域,确因工作需要驶离本市区域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报上级单位备案;单位主要领导用车需要驶离本市区域的,须经上级单位批准;航交所总裁办要查找在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航交所各部门业务用车要做好服务予以保障。